最高法《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你所述情况与健康权可以挂上钩,但不是由于肇事车辆直接必然导致,此种情形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你所述情况与健康权可以挂上钩,但不是由于肇事车辆直接必然导致,此种情形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我家人在收费站工作,在工作中有一辆大货车把收费亭刮变形,当时我的家人在收费亭中,到医院检查无外伤,但是总是失眠恶心,医生说是惊吓引起的,现在晚上做恶梦,一想到上班就害怕,总觉得货车冲自己开来,这样可以得到精神赔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