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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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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0620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分配

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

我与丈夫2007年11月登记结婚,婚前基本没有个人财产,婚后,2009年买房,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买房的首付是双方父母及我们的存款共同负担(有20万10年期的银行贷款,现在已经还款2年),目前丈夫在上班之余,还与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我们也有一部分存款,请问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谢谢老师的解答。

咨询者:fa279548山东
[咨询时间:2011-09-16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09-16 17:39
张留安
购买房屋的首付款中有双方父母支付的部分,如果是赠与,你们夫妻接受赠与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你们夫妻共同偿还房贷,这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与他人合伙开设公司,你丈夫的投资以及应得的利润都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些财产依法应当平均分割。

回答

1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1-09-16 17:35
赵井燕
1、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等额分割;2、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等额承担;3、公司股份、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等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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