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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违约行吗?(法制日报读者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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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062什么是编号?

中途违约行吗?(法制日报读者300)

我女儿在某公司上班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在中途不想做,应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咨询者:法制日报...北京
[咨询时间:2009-11-24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09-11-24 14:11
殷国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女儿虽然与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即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精诚专勤,助您维权!殷律师QQ:386179688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1-24 13:39
赵井燕
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若不存在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你女儿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及责任的承担依合同中的约定及法律规定执行。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24 13:57
苏村野
提前30天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辞职报告即可单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24 14:57
刘家人
1 。依据合同法规定,应该提前30天通知公司。
2 。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3 。聘请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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