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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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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0587什么是编号?

社会保险

公司职员社保,2011年基数是1720,员工比例是8%,应该是137块,公司为何收取200多元,差不多300元了,另外,我从公司辞职,辞职书提交时是今年9月1号,公司为我们交付社保金截止到9月30号,今天正式去办离职手续时,让重新提交辞职书,辞职时间是今天(2011年9月16日),然后说我们需要自己交付8-9月的社保金,如果9月份是需要自己交付,那么8月份的社保金是不是还是由公司承担?单位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谢谢,希望能给解答一下。

咨询者:fa279494天津
[咨询时间:2011-09-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许娜平律师
[地区:天津-塘沽区
手机:13920517351
积分:6455
]
回答时间:2011-09-16 19:14
许娜平
应该是单位交,最好和单位协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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