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陈述有些不很清楚,但如果利用网站客服的号给网店店主发信息说钱已汇到担保号是虚假事实,骗取卖家货物,应该构成诈骗罪。你刚才补充的准确说是他又去注册了名字“网站客服”的这个号 跟客服号是一样的。。给卖家发信息说钱已到担保号。。这里面有虚构事实的成分,如果没有将货搞到手,属于诈骗未遂。事主如果没有报警,警方不会介入。
陈道平律师于 2011-09-15 19:5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利用网站客服的号给网店店主发信息。利用网站客服的号给网店店主发信息说钱已汇到担保号。
要他寄货。要他寄货要他寄货货物的金额达16050..但是被网站发现了。
就直接把号给封了。就直接把号给封了实际的话买家主要是想安全点。
货到了就付款。货到了就付款不然不会笨到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身份证去认证。
这样的话警方会介入吗?会被定罪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