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租自公管房的门面,一半由第二方给我使用,合同中写明:30m2的一半租金合为150元。
补充条款有:房管费用变动时,同比例上调房租,基数以x年x月份为准。
公管费用现在增加等于交原价200%,增加了100元。
第二方需要我按照150*200%=300交第二方。第二方需要我按照150*200%=300交第二方请问:我可以按照使用一半面积,就多负担100元部分的一半吗?在法律上能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