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明知自己有配偶和孩子的情况下,和你弟弟结婚的行为属于重婚罪,你起诉她的话,可以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女方以结婚为诱饵,骗取你弟弟的钱财,属于诈骗行为,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弟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你弟媳返还5万元彩礼,并且赔偿你弟弟的精神损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我弟弟今年六月份经媒人介绍认识一女朋友,其间电话交往了两个月,都觉的合适,之后按照当地习俗我家给她和她父母过完所有礼金,前后总共50000元左右,没有收据之类的,但是有媒人作证.中秋节时家里为两人办酒席同时也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两人在外打工,其间也相处很好,,可是11月10日她以出去买早餐为由跑掉了,现在也没有和双方家里联系,经我们多方查实她现在是和她之前的男朋友在一起,两人在惠州但不知具体地址,且两人还生有两个小孩,一个3岁,一个1岁(现由男方父母在照顾).但和我弟认识的时候她父母只是说她之前有过男朋友,但现在没有联系了.并没有说生过小孩的事.她本人也没有提及过.我们家为了筹够礼金还欠亲戚朋友三万多元债现在也没还上,人却不见了.请问我们现在可以向她父母要回礼金吗?这种行为能否告她重婚且赔偿损失吗?如她父母不退还礼金我们可以到法院上诉吗?上诉的话我们能赢吗?如她本人一直不回来我们还可以告她重婚吗?
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