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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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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9456什么是编号?

房屋继承问题

婆婆爷爷有套房子,婆婆去世了。婆婆爷爷有套房子,婆婆去世了爷爷和四个子女都健在。

四个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和生前婆婆一起去住,现在和爷爷还在一起住。

婆婆死了但是那一半的房屋没公证,财产可不可以不分其他没尽赡养义务的子女?

咨询者:fa278153重庆
[咨询时间:2011-09-13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9-13 10:24
陈晓云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少分或不分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9-13 10:13
刘子若
婆婆爷爷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人一半,婆婆去世后的一半应当由爷爷和四个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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