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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脚大脚趾第三节断裂是否能构成伤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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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9268什么是编号?

左脚大脚趾第三节断裂是否能构成伤残吗?

我与2011年4月30号在山东平度市石材场施工中不慎被锯石头的锯边砸伤,砸到左脚大脚趾第三节,经x光拍照断裂 我想问一下可以构成伤残吗? 如果叫法医鉴定 怎么个鉴定 相关步骤请说明 我现在在老家山东济宁 法医鉴定的话是不是要在平度市。

咨询者:fa277933山东
[咨询时间:201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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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9-12 10:58
魏国鹏
1、你的伤情依法构成九级伤残。
2、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你要求你所在的施工单位在当地的劳动局为你申报工伤,不到你的老家申报。申报工伤后,你再根据你的伤残登记要求施工单位支付你赔偿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9-13 09:18
于家亮
以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09-13 10:38
杨长喜
1、构成伤残;2、应有你所在单位到劳动局申请工伤,如 你所在的单位不申请,你自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工商,然后按规定到专业单位做鉴定,按照规定要求赔偿。
张寿江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3235361568
积分:635
]
回答时间:2011-09-21 08:40
张寿江
应该是构成伤残,具体的鉴定途径需要根据你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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