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追杀恐吓司法机关不管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49078什么是编号?

追杀恐吓司法机关不管

五月份在一个机关院内,受害人前夫的哥哥同着很多人,其中还有民警,拿着铁器追杀受害人,被人拉住。

对此事的处理,公安机关认为:没有挨着受害人的身体,不算犯罪。

而受害人根据《刑法》第二十三、二百三十二、二百九十三条等规定认为应当处罚,要求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但检察院说还是得由公安机关解决;找法院,法院说刑事案件得由检察院起诉。

本案至今仍搁置在派出所未处理。本案至今仍搁置在派出所未处理然而冤家路窄,八月中旬受害人又与侵害人在法院里相遇,侵害人又叫喊要打受害人,又被人拉住,受害人报了警。

这回还不如上一次,派出所认为没有挨着身体,根本不就不受理。

另外,侵害人还因与受害人的弟弟离婚的财产问题,强行拿过受害人商店的东西。

请问律师:受害人应当怎么办?

咨询者:fa277723天津
[咨询时间:2011-09-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9-11 19:36
刘子若
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投诉。
许娜平律师
[地区:天津-塘沽区
手机:13920517351
积分:6455
]
回答时间:2011-09-12 18:49
许娜平
投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