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关于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问题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48604什么是编号?

关于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问题

我父亲于几个月前出车祸,致使我父亲一级伤残,交通部门判定责任为同等责任。

起诉以后进行的判决有些不太明白,关于护理费的赔偿方面。

我送父亲去相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判决的时候是参照《工伤职工保险条例》直接按照40%进行计算。

我查询过确实《工伤职工保险条例》上面第三十二条有说明是40%赔偿。

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应该给与60%-80%的护理费用赔偿。

两个都有明确说明,但是判决的时候是选择的前者进行参照。

这种情况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有没有可以上诉的可能。

所以对此非常疑惑,希望各位好心人能帮忙解答一下具体原因与正确标准。

不胜感激!

咨询者:fa270599贵州
[咨询时间:2011-09-0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赵荣烈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5863693133
积分:3097
]
回答时间:2011-09-09 12:39
赵荣烈
很多判决都是 不正确 的,你可以上诉以求改判。

回答

1
吴正成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786782487
积分:3965
]
回答时间:2011-09-14 00:46
吴正成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