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半产房屋,应是个人不具备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的是所在单位是所有权人,个人只有使用、占有、收益权权,没有处分权。有的是个人交了部分房款,有部分产权,也没有对外转让权。对于这两种情况下的房屋,占有人除经单位(产权人)均无权处分,一旦与他人签订转让协议,单位不追认的,属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而一旦转让人反悔,往往购买人只能要求返还房款,争议很大,风险很大;
2、房屋拆迁时,动迁人对于房屋的补偿事宜,只能与房主协商,对于实际使用人,只产生搬迁费的补偿事宜,所以,买了这样的房屋,如果不完善相关后续事宜的协议,动迁时困难很多。
2、房屋拆迁时,动迁人对于房屋的补偿事宜,只能与房主协商,对于实际使用人,只产生搬迁费的补偿事宜,所以,买了这样的房屋,如果不完善相关后续事宜的协议,动迁时困难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