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A、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为月缴费工资);
B、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如果一次性计发则10年)
C、按月支付护理费,为职工月工资30%(如果一次性计发则为10年)
D、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