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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隔计算的收费
已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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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编号:147395
什么是编号?
财产分隔计算的收费
想请律师帮忙计算一下如果离婚按现行法律财产具体分隔的清单。
请问有这样业务没有,是怎样收费的呢。
咨询者:
fa275811
四川
[
咨询时间:2011-09-06
悬赏分:
20
解答数:3
]
最佳答案
严亨春
律师
[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09-11 09:28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微信号 Yandalvshi 13547251888
回答
共
2
条
贾金勇
律师
[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
2011-09-06 09:56
可以电联。
喻远军
律师
[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
2011-09-07 13:50
可以和我们进行具体联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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