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事在之前已经被公司因试用期不合格解雇。该同事在之前已经被公司因试用期不合格解雇但是在还没有办手续之前,对本人进行敲诈勒索。
公司在知道这件事情后,没有做任何调解或者报警处理,要求本人回避并顺利让敲诈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该人员离职后继续发恐吓敲诈信息。该人员离职后继续发恐吓敲诈信息公司目前要求本人休假两个月以回避,请问各位高人,此两个月是否偶应该支付全薪?是否有什么法律条款对此有处理意见或者规定。
公司在整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有没有处理不当的问题?有没有法律条款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