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买了一套二手房,由房主的妹妹代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到现在为止还没过户,房主现在想把房子要回去,说不是他本人签的字,但是已经快十年了,我准备起诉要他协助我办过户手续,但是他不同意,请问我和她妹妹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打官司能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