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属于混合过错,对方是蓄意挑衅,然后伤人,可以按你方4对方6承担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开了个不锈钢的店,我爸在哪帮忙,跟旁边的另一家不锈钢店有了矛盾,几次借口来打架,有一次都4个人到我弟店来骂人想打架,我爸没理他们,我爸忍了,后来又一次把梯子把太阳伞弄歪了,我弟就说了句:“小心一点,上次都弄倒了的”不想,那人破口就骂,我爸爸很气愤,就推了他一下,结果就打起来了,我弟也打了两下那人,那人就回去叫了2、3个人过来打,打了还不罢休,又让人回去拿了两把长刀来了,就这样把我爸和弟拉到角落里打,打清楚了后我弟报警了,我弟身上轻微伤,我爸大拇指骨折法医鉴定是轻伤,身上多处破肿,医生说过5天还要去医院检查没恢复可能要动手术。
现是把我弟拘了5天,罚200元,对方过来参入打架的有5个左右,但只有3个拘了,派出所的人说其它几人监控个没看见动手(因为是好几个人把我弟和我爸拉到角落里了,在角落里动过手监控没看见就不抓至少有5人动过手,有一个是未满18岁,但也有17岁,就这样放了),说是等1个月左右法院那边的说法。
我对这方面不懂,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好?由于我爸给骂火了,先动手推的对方,不知道我爸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