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在交警主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一般情况下会记载该伤害事件一次性已处理完毕,因此,再不能以此为由主张权利;2、起诉的时效应是从交警作出调解之日起一年;3、伤残鉴定是可以做的,但追加赔偿还是找律师具体看到材料后来确定。
各位律师:
我弟弟读书期间出了起车祸,医院鉴定为脑部挫伤。在医院昏迷13天后清醒。出院后在交警部分协调下
当时和肇事者签订了赔偿协议。因为读书期间没有收入而且是农村户口。所以赔偿特别低,除去医药费外只有4000元。
现在过了一年多时间,我身体恢复还很不理想。 虽然外表没有伤残,
但是 1、双手用不了力。
2、走路平稳 但是跑步就不能平稳。
3、口齿不灵活、说话不清楚。
以前也咨询过,说表面现象不明显做不了伤残鉴定。
请问庞律师: 我现在这种情况还能做 伤残鉴定么? 起诉肇事司机有多长的时间期限?
现在距离事故已经2年,还能追加赔偿么?
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