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经离婚15年,去年男方4月因病死亡,现女方回来要求分割离婚时只字没提到的房产,当时的离婚协议上什么都分了,连锅碗瓢盆都分了,上面还注明无债权债务(当时房子是男方母亲的,由于当时的特定时期,房子一直未办有房产证,男方母亲于2005年去世),现在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已出,这个情况是适用老的婚姻司法解释?还是使用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