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积极应诉,维护权利。
我们小区自成立起就有质量问题,市内墙壁长毛严重,通过物业去找开发商时物业说开发商不配合,后来物业撤走了,又来了个新物业,可还是说开发商不配合不给修房子,大家认为物业没尽到物业的义务,很多人都拒绝缴纳物业费,我也是其中之一,而且新物业来的时候也没和我们签合同,我对物业的合同关系也有疑问,后来拖过了五年,物业所可以启动维修基金修房子,让大家签字,最后只修了园区大门而没有维修各家室内的长毛地方,我就继续没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去法院给我发了张传票,说我拖欠物业费,我应该怎样维护我和合法权益?都需要准备些什么?传票上名字是我的家人,但房子是我住的,我去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