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e世界地下一层购买商铺,购房合同中描述房屋用途为“商业”,但房产证中设计用途为“综合配套”,而该栋楼的2层商铺的房产证中设计用途为“商业”。
请问房产证中设计用途为“商业”及“综合配套”有何区别?
是否“综合配套”用途的房屋不属于商铺?
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或阐述上述内容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