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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茗筑艺达国际工艺品有限公司房产所有权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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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4076什么是编号?

北京茗筑艺达国际工艺品有限公司房产所有权请教

北京茗筑艺达国际工艺品有限公司妻子在婚前购买了一套8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由丈母娘出资,购房合同上没有我的名字,婚后才办理房产证,办证时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因为我也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房产证上注明为共有财产,双方各占50%,(不是妻子要求写的,而是办证机构要求必须写我的名字才能办证,不写就办不了证,因为此后我没有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指标),请问我是否占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咨询者:fa271976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28 09:17
刘子若
虽然是你妻子在婚前购房,但是在房屋产权证上写上了你的名字,并且注明为共有产权,双方各占50%,因此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对于写上你的的行为,虽然你未出资,实际上是你丈母娘赠与给你50%的产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8-28 13:22
赵江涛
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8-28 14:46
牛国荣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房屋产权的一半。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9-01 15:51
郭军
你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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