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和女儿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女儿应该和儿子共同承担这笔费用。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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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老人共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现在三个儿子已去世,剩下一儿一女。
一个月前,老人在儿子家突然发病,情况危急,现住院费已达5000多元。
我想咨询一下:这笔住院费其他人有没有义务与这个儿子共同承担?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