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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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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376什么是编号?

房屋分配

婚后我和老公一直住在他妈妈名下的房子,该房子是宅基地房,现在老公向我提出离婚,离婚后我要搬出另住,请问我可以要求男方作出补偿吗?

咨询者:fa108960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0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高玉琼律师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手机:15204542557
积分:395
]
回答时间:2009-11-06 12:31
高玉琼
对于房子,由于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要求男方补偿。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09-11-06 12:47
殷国丰
不可以,但离婚可以分割你们的共同财产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1-06 13:46
牛国荣
可以要求男方给予2年的租房补助 。
聂本勇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269611099
积分:1261
]
回答时间:2009-11-06 15:01
聂本勇
1、如果因为男方有重大过错导致你们感情破裂你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2、如果该房屋有在你们婚后修建则你有份,如果完全是婚前的你就无权分割。
3、对于你们婚后取得的其它财产应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应分一半。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聂本勇律师解答。
刘宏元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8110713
积分:96
]
回答时间:2009-11-06 17:25
刘宏元
你好,需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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