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婚后借父母的钱来买房子,借条是签我名字,房子是一次性付清,老公去办理房产证只写他的名字(房产证上没有我和儿子),那么我写给父母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借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儿子是否也可以分一部分的财产?
补充1:去年我开了一家小酒楼,也跟朋友借了16万,借款人是我名字,酒楼法人也是我名字,因经营不当,目前还在亏损中,如果跟老公离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