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该补充协议应理解为11月5日是支付购房款的最后期限,逾期,卖房方有权解除合同;2、若时至现在,买房一方仍未予交纳购房款,卖房一方有权从明天起通知该购房合同解除,并要求买房一方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3、卖房一方为出售该房产所支付的必要支出及与该房产有关的损失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开始签定买卖房屋合同没有终止日期,买房者拖了半个月未能按合同值日支付房款,中介调解说给买房方又增加了22天的时间凑齐房款,同时签订补充协议于11月6号之前未能给全款,将终止合同!那11月6号那天算违约吗?期间发生的费用买房方都应该负担什么费用呢?我们在5月底就腾房了,买房的把我们的装修砸了,说合同终止给我们要装修费!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