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我的一位“朋友”说能帮我及时结算货款,我就将磅单交给了他,过了一段时间他在电话里对我说;“现在单位已停产,明年开工时才能结算,”之后他就外出了。
至今再没见到他,电话也换了号码一直连续不到。
后来我到厂家去问才知道当年10月他已经把钱领走了,我向厂要求复印付款收据,厂家拒绝了我的要求,现在我没有证据起诉那位“朋友”。
请问:我通过什么方式能取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