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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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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342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我在一个厂里干了五年,辞职时有没有什么补尝,厂里的工资是按时计的,有时候一天上22,和20个小时。

咨询者:fa108893江苏
[咨询时间:2009-11-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09-11-05 12:46
殷国丰
如果是你自己辞职的,单位就可以没有补尝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05 13:06
魏国鹏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和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1-05 13:39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工厂采取“不定时工时制”,需其提供劳动部门的批准手续,方为合法;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你辞职可以以其为理由,并主张经济补偿金至少应5个月工资,按换辞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付。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05 15:02
刘家人
1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应该要加班工资。
2 。可以要5个月的补偿金。
3 。提供证据。
4 。否则劳动局仲裁。
5 。聘请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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