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5日去医院查体出现先兆早产,因今年我32岁属于大龄产妇,大夫要求卧床休息,因此跟单位递交假条,当时是我对象去送的假条,被单位负责人告知等我好点再去公司解决,8月20日住院早产,8月23日收到公司用特快专递寄来辞退通知,并注明要求我3日内到公司办理辞退手续,可我刚生完孩子,根本无法出门,我想咨询该怎么办?我上诉仲裁该提出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