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姐姐是受害人,事出有因,这和抢劫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抢劫行为是指采用暴力的行为非法剥夺他人财产的行为,你姐姐的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你姐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你姐姐有权到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第三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要求法院为其调查取证,这样就能变被动为主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你姐姐有权到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第三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要求法院为其调查取证,这样就能变被动为主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下午我姐去了第三者的住处发现我姐夫与第三者两人在屋里,我姐敲门,他们从后窗户逃走了,我姐不知道,把他们的门跺开了,发现屋中没人,当时我姐正在气头上,把她屋里的灶具以及饭都毁坏了,并没有拿她任何东西。
现在那第三者报警了,说我姐入室强劫,拿了她的金首饰以及三千元的现金。
请律师帮我们支个招,我们对第三者就没有办法了吗?(我姐今天是太冲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