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以买二手车为名骗走了一张面包车,并开该车逃跑,在逃跑路上(已逃到到另一市)因没有油,在一加油站加油后未付钱就跑了,结果被当地警方堵卡抓获,抓获时他有逃跑行为。
抓获后,他交代了前面那起骗车的事情。抓获后,他交代了前面那起骗车的事情这是否成立自首。
呃,经公安审查,加油不付钱的行为未构罪 那么他的行为是否是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