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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与法律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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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1763什么是编号?

事实婚与法律婚

我跟我老公今年结的婚。我跟我老公今年结的婚在2006年的时候他跟另外个女的有过订婚请客摆酒席,然后生了个小孩,后面因为感情不合就没去领结婚证也没在一起了。

他每个月给工资的30%做为抚养费,每年也休假回去看小孩。

现在我们扯证结婚了,过来闹,说要告我们重婚,我想咨询下律师,我老公这种情况属于重婚吗?如果上法庭,法院会怎么判?我们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吗?

咨询者:fa269255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高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630817832
积分:4432
]
回答时间:2011-08-21 21:41
高蕊
不属于重婚。
如果上法庭,法院要根据你提出具体诉的诉求不同,做出的判决也不同。
你们如果是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否则,属同居关系。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21 22:03
陈晓云
你与你老公不构成重婚,你们的婚姻关系有效。理由如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不构成事实婚姻。
因此虽然他俩同居并生过小孩的,因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而他们后来因感情不和就没在一起,已经解除同居关系。
因此你老公与你结婚并不违法,不必承担重婚的法律责任,你们的婚姻合法有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8-22 10:18
吴君瑜
1、如果男方与对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对外同居的,不算重婚;
2、你们的婚姻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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