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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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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1035什么是编号?

产权问题

购买商品房时,销售小姐说产权年限为70年,可签了合同,小姐说1个月后才能给。

在网上备案也查到了,可使用年限从2008年1月3日到2066年1月5日,怎么算都是58年,这应当是售楼小姐欺诈我吧?我应当怎么办?》。

咨询者:fa268345福建
[咨询时间:2011-08-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19 15:26
刘子若
法律并未规定房屋的使用年限,房屋是永久性的,但土地有使用年限,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时开始计算。售楼小姐的说法是错误的而且是欺诈。
李国蓓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66672
积分:4784
]
回答时间:2011-08-19 15:48
李国蓓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70年,开发商拿地后开始建设,所以当你的房屋建成时,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可能是70年的。
周兴芳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075837906
积分:5949
]
回答时间:2011-08-20 19:32
周兴芳
你如果没有付款,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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