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杀人被判死刑,同时被判赔付被害人死亡赔偿金,但甲为无业农民,无生活来源,仅有农村住房一处,而且住房为与女儿共有财产,户口中女儿为户主,另有一外孙,女儿也待业在家,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甲以及甲的近亲属实在没有赔付能力,那么,法律是否会强制没收住房,造成甲的女儿外孙无家可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