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是领了结婚证后一起买的房,首付及贷款都是我们共同承担的,但是房产证上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如果离婚,新婚姻法中此房产是一人一半,还是归房产证所有人个人所有。
我需不需要去房管所把我的名字补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