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合同未到期,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违约方(你)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即可解除,这就是你解约的后果 。2、你只要通过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即可,并告知限期你将收回土地(时间应合理,已有地上作物,应待对方收割完毕为宜)。3、对方若对解除合同有异议,让他告你,要违约金,让他举证证明应支付多少违约金。
1997年时由于妻子看病需要钱,将家里的土地租给他人,租金一万,租期长包,当时常保期限是15年,98年时改30年,现在还有三年到15年,我想给他一万元收回我的地,承包人不同意,我想起诉他能打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