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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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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9718什么是编号?

拆迁问题

律师好,我们家兄弟4人,共有一间平房,现在面临拆迁,拆迁办要我们其中3人填写拆迁办提供的固定格式的委托书,必须委托其中一人与拆迁办交涉拆迁事宜。

拆迁办这种行为有没有法律依据?考虑到拆迁的个人利益,我能不能不签署委托书,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咨询者:fa266804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16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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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张华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856297
积分:2084
]
回答时间:2011-08-16 11:22
张华东
你好!拆迁办的本意是方便沟通,避免四个人轮番的出面找他们,统一口径好办事;你可以不签,你也可以申请做代理人,关键是你们怎么安排一间房的四人的意图。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8-16 11:28
赵江涛
没有法律依据
能不签署委托书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08-17 10:37
阎书波
可以单独谈判。Q Q1508661101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8-21 16:58
郭军
你好!

你可以不签委托书,由你自己出面谈判,这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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