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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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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9701什么是编号?

教师产假

教师产假是如何规定的,若遇上寒暑假是否可以顺延?上班后哺乳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咨询者:fa266776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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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8-16 13:33
贾金勇
产假为90天,其中包含产前假15天,一般不得提前休产前假。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15天。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2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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