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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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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968什么是编号?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我朋友于08年2月在北京注册了一个公司,09年6月份,由于个人发展需要,转让给原先一位同事,公司目前处于年检中,所以我朋友与那位同事签了一份自己拟的转让合同,等年检通过以后再办理正式转让的手续,可是日前听说,他也要将这个公司进行转让,现在法人还是我朋友,而我的朋友现在在广州又以合伙人的形式开了一家公司,法人不是我的朋友,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合适呢。

如果注销原来的公司会对现在这个公司有影响吗?

咨询者:fa108252吉林
[咨询时间:2009-10-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214
]
回答时间:2009-10-29 09:38
你好,可以注销北京公司.对广州合伙人身份没有影响.另人不明,可打电话:15901471644进行咨询.北京马颖秋律师.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09-10-29 18:29
孙喜春
可以选择确定,不注销北京的公司,对广州的公司没有不良的影响。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12 10:55
刘家人
1 。北京的公司是否注销,无关大局。
2 。广州公司依然可以办理。
3 。聘请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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