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注销北京公司.对广州合伙人身份没有影响.另人不明,可打电话:15901471644进行咨询.北京马颖秋律师.
我朋友于08年2月在北京注册了一个公司,09年6月份,由于个人发展需要,转让给原先一位同事,公司目前处于年检中,所以我朋友与那位同事签了一份自己拟的转让合同,等年检通过以后再办理正式转让的手续,可是日前听说,他也要将这个公司进行转让,现在法人还是我朋友,而我的朋友现在在广州又以合伙人的形式开了一家公司,法人不是我的朋友,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合适呢。
如果注销原来的公司会对现在这个公司有影响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