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物业负有维修加固的责任,应向物业主张维修加固,若物业不作为或没有真正维修加固,可委托专业公司维修加固,届时凭单据到物业主张支付费用,若有纠纷诉讼解决即可。
我家房子是2006年8月买的,已有3年了。我家房子是2006年8月买的,已有3年了由于遭受了“5.12”地震,当时我们观察房子没有受损也就放心了,政府给我们的检查结果是继续观察使用。
但就地震后我的房子不断出现一些细小裂纹,现在这些细小裂纹在不断扩大,而政府拨给物业公司灾后重建的维修加固基金,小区物业也只是给房子外墙重新粉刷一遍,并没有真正的用于房屋的加固工程,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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