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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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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9547什么是编号?

未婚同居

双方未登记同居,在同居期间女方出钱买了一处房子,男方只是买了一组家具和窗帘,现想解除同居关系,那么男方有权分割这所房子吗?

咨询者:Heart999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15 23:08
刘子若
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问题,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法院不受理解除分居关系的起诉。但对于在同居期间添置的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平均分割。女方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要分割。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8-16 07:49
吴君瑜
如果房产证上是写着女方名字,房产属女方的个人财产。
张珂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000000000
积分:781
]
回答时间:2011-08-16 14:08
张珂
如果产权证上写着女方的名字,则男方不能主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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