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根据你所述,法院判决你友犯罪事实成立的可能性极大,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两级机关侦查,检察对此类暴力案件的定罪应有高度的证据逻辑性。2、法院是审判机关,不会重新采集证据,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3、法院的开庭正常情况下不会再开庭,是否还需讯问,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4、一审宣判之日起十日内可提起上诉。
各位大律师您们好:我一朋友涉嫌一未成年人〈12岁多〉发生性关系,她家人告强奸,被逮捕有三个多月了。
现在的证据有:证人的证言〈没有亲眼见到〉。现在的证据有:证人的证言〈没有亲眼见到〉受害者的证言,病情证明〈处女膜破裂,过去三个月了能鉴定的出来吗〉户籍证明。
dna鉴定《有我朋友的精液,和女的的血迹》,我朋友三次口供承认发生了性关系。
昨天法院审判时我朋友翻供了。昨天法院审判时我朋友翻供了法院还没有判,请问各位律师,法院能判我朋友的罪吗?法院会因此重新采集证据吗?还会讯问我朋友吗?如果一审判有罪,可以在什么时间段提起上诉?谢谢,敬请各位大律师一一为我解答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