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自然人)和乙方(无资质施工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由乙方承建甲方的私人住宅。
后因乙方修建的房子明显不合格(裂缝和柱子倾斜,外人皆可看出来),甲方与乙方发生冲突,甲方把乙方一员工(包工头的外甥)杀死,甲方自杀。
后乙方赔偿该员工9万元,甲方未赔偿任何费用。
现甲方近亲属欲以起诉乙方,请问如何确定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如何确定诉讼理由? 乙方可能承担何种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