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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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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891什么是编号?

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

一亲属,因心脏病住院.后病情加重,家属要求转院,当第二家医院的救护车开始医院门口时,第一家医院的护士,就为病人撤掉了监护设备.以至病人在未抬上救护车上时死亡,可以追究第一家医院的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fa108141浙江
[咨询时间:2009-10-2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27 22:08
魏国鹏
医院擅自撤掉监护设备,致使病人死亡,可以追究第一家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请起诉解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秦海峰律师
[地区:黑龙江-鸡西市
手机:18604672567
积分:799
]
回答时间:2009-10-27 22:52
秦海峰
该问题的关键是护士的行为是否违反医疗护理常规,护士的行为是医生授权还是护士有权独立完成。所以应当由医学专家来确认。另外,患者的死亡与医院的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也是至关重要的,即护士的行为即使有过错(违反医疗护理常规),但与患者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护士的行为对患者死亡没有意义,那么医院也不承担责任。诉讼有风险,请谨慎选择。
秦海峰律师于 2009-10-27 22:5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11 08:51
刘家人
1 。属于医疗过失行为。
2 。应该诉讼解决。
3 。请求适当赔偿。
4 。聘请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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