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屋继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8897什么是编号?

房屋继承

我老公在2年前去世,老家威海有一老屋还有个老公公90岁了,房子给我儿子14岁可以吗。

咨询者:fa265857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韩学谦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831006584
积分:3075
]
回答时间:2011-08-14 08:56
韩学谦
给这个老屋吗?如果这个老屋是你老公公的或者是你老公公和你老婆婆留下的,那么这个房子要给你儿子要征得你老公公的同意或分出你老公公的应得份额。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14 09:02
刘子若
如果没有遗嘱的,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应当由你老公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中有一半是你的,不发生继承,但你可以赠与给你儿子。如果房屋是老公公的或者是老公公与老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能由其子女共同继承。
刘子若律师于 2011-08-14 09:0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