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个朋友,他在2005年的时候认了一个干姐姐,因为我这个朋友家里的经济不是很好,所以她那个干姐姐就经常拿出钱财来给他,还给了一张信用卡给他。
现在他们俩因为一点矛盾闹翻啦!他那个干姐姐叫我朋友还钱,没有的话就去告我朋友,说我朋友诈骗她的钱,请问,我朋友是不是犯法啦?那些钱应不应该还?信用卡赠与我朋友的时候有写协议的,这个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