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基业(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刚刚看电视,说法律援助的钱来自于地方政府财政,换言之,如果遇到行政方面的诉讼的话,法律援助就变成一纸空谈了,如果一般人走法律援助的路线走不通的话,还有什么办法没有?
当初制定法律援助制度是怎么想的?貌似只要地方不批准法律援助的钱下来你就拿他没辙,是这样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