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间医院必须尽到监护义务。考虑到对方也是精神病患者,也在住院期间,因此,该赔偿责任只能由院方单独承担,与对方家属无关。你可与院方协商赔偿事宜,若无果,你只能提起诉讼解决。
我妻子在今年患有精神病,在今年10月22号我把她送去医院,可就在两天后,她被院内的一名重患者用玻璃刺伤,缝了十几针,但是医院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们,还是我打电话是我妻子说的 ,我爸爸和我小舅子去医院看看,确有此事,现在我妻子在医院感觉不安全,医院明显在管理上有漏洞,并且还想隐瞒此事,因为我 妻子本身就 是有心理和精神方面的病人,经这么一吓,我更担心她的病情,病情严重了,我该向医院讨怎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