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双方之间的运输(快递)合同已履行,但承运方遗失货物(4本证书),理应按货值承担赔偿责任,若承运方认为其格式合同有赔偿最高限额的条款,该条款应明示并做风险提示及应要求托运方签字确认知晓,因此应作对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利的解释。
任何公司、个人的法律事件都有其特殊性,具体问题、细节问题、操作方案与策略可通过将详细资料发至我的邮箱(sucunyelawyer@163.com)或电话(13884799368),进一步解答交流,而更可靠,更有针对性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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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村野律师于 2009-10-26 13:4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