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项目由a公司承包,a又分包给了b公司,b公司租用c的挖机,c又聘用了d司机,挖机总共在工地施工不到20天,在最后的10多天前,挖机司机打电话给c说e(22岁)想跟他学习开挖机,是自己的同乡,不好推辞,c只好默认,但是c是不付e工资的,c也没有安排e干过任何事,前段时间一直下雨,工地停工,天晴后的一天上午,挖机在外围工作了2个多小时就结束了该区域的活,下班了(上午10点多),然后师徒两人把挖机开到了a项目部的区域原有水塘边,洗挖机,然后师傅到项目部办公室,再后来师傅到挖机边(也就是水塘边)发现徒弟不在,自己到处找没找到,下午师傅通知徒弟的家人并报了警,警察下午6点多到现场,师傅说可能掉到塘里了,并用挖机在塘里寻找,没找到,第二天上午师傅准备挖沟放塘里的水来找,后当地的一位村民的帮助下,用竹杆搅到了,直到出事了a、b才知道挖机上还有一个徒弟。
这是一起什么样的事故,当事各方各承担什么责任。

